9年前政府發行消費券,台中市推出消費券抽獎活動,幸運兒徐先生抽中一棟千萬豪宅,但得先繳450萬稅金,還規定兩年內不得轉售,當時徐先生一度拒領獎品,但隨著交通和商圈發展,如今這棟大樓房價翻漲一倍,屋主也託仲介刊登售屋廣告,要是轉手賣出,屋主獲利不少。

位在台中市南屯區一棟大樓是9年前台中市消費券抽獎的頭獎,現在附近商圈發展,捷運即將通車,房價跟著水漲船高。

網路刊登的售屋訊息,屋主徐先生開價1780萬,對比當年房價900多萬,如果順利轉手,屋主就有近千萬元入袋,

不過徐先生當年卻因為中獎要先繳450萬稅金,還規定不得在兩年內脫手,讓他一度拒絕領獎。當年的燙手山芋,隨著交通便利,生活機能發達,現在變成了金雞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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